把中央机关办成培养干部的大学校
高士琦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,干部教育工作有了很大的恢复和发展。到1981年底,全国已经恢复和新建各类党校2700多所,专业干校(包括常设干训班)5400多所,党校、干校的教学和行政干部近10万人。中央各部委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还在130多所高等院校举办了干部专修班和干部培训班,培训了一批中青年干部。1979年到1981年的三年里,全国共有257万人次受过一个月以上脱产训练;县级以上干部,已轮训和培训一半以上。当时的干部队伍,整体上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壮大起来的,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是有战斗力的,但是,干部中相当一部分同志的政治理论水平、专业水平、文化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才能,同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有步骤地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,加强干部的教育和训练,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、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,1982年10月3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《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》。
《决定》指出,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:团结全国各族人民,自力更生,艰苦奋斗,逐步实现工业、农业、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,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、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。因此,有计划地、大规模地培训干部,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,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批专门人才,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是继往开来、保证党的路线连续性的紧迫要求,具有重大战略意义。中央党政机关各级领导要下大决心,花大气力,克服各种困难,着手把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好、组织好,使中央党政机关成为高效能的决策和管理机关,成为培养、造就优秀建设人才的大学校。
《决定》强调,干部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,是使全体干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、专业知识、科学文化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,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、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的党和国家的合格工作人员。中央党政机关的每一个干部,都要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担任处、科以上职务和在意识形态部门做业务工作的干部,要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哲学、政治经济学、科学社会主义、中国近代史和中国革命史几门课程。在学习中要强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克服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,使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提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自觉性。
中央设想,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,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,都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、业务水平;大专以上程度的干部比例逐年有相当的增长;部委、司局两级领导班子中,大专以上程度的干部占有较大的比重。这样,整个干部队伍在革命化、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方面就将有个明显的变化,机关工作就会出现新的面貌。
为使干部教育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、正规化,中央认为,应当明确规定以下各项政策和制度:干部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计划;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,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,一般要做到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,成为一种制度;把干部培训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;干部离职学习期间,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,包括工资调级,同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一样对待,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;对具有大专以上程度,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,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第一线去取得实际工作的经验。
《决定》要求,培训干部在具体措施上,要采取多样化的形式,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,实行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社会化方法。为了统筹和协调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,研究和拟订干部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决定由中央组织部、中央宣传部、劳动人事部、教育部组成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,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并办理日常工作,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国干部教育工作。
(本文有删节)
(本文有删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