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落实新条例 凝聚发展正能量
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、靖江市委书记 倪 斌
新修订的《干部任用条例》,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,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。应当把管住人、选好人、用对人放在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大格局中来理解和认识,认真学习领会条例,全面把握精神实质,从严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,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坚强保证。
出以公心,从严用权
新《条例》强化了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。党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,在选人用人上负有主要责任。要坚持党管干部。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,党管干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。贯彻执行《条例》,就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,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好干部选拔出来、使用起来。要恪守公道正派。公道才能选贤,正派才能任能。贯彻执行《条例》,就是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党性原则和价值追求,坚持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,树立正确用人导向,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,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、满意度。要自觉接受监督。新《条例》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重要依据。贯彻执行《条例》,就是要牢记“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”的理念,紧抓“严”字不放松,严明纪律、严守程序、严格督查。
突出重点,从严要求
好干部标准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是贯穿《条例》的一条主线,也是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必须把握的基本要义。教育培养要从严要求。要严格党性教育,强化优良传统教育、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,补足精神之“钙”。要严格实践锻炼,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岗位和基层一线砥砺意志、磨练品质,在经历难事、急事、大事、复杂事的过程中锻炼成长。选拔任用要从严把关。把好动议提名关,建立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机制,紧扣发展需要配班子、选干部,慎重稳妥地酝酿提出干部选配计划、启动干部任用程序。把好推荐考察关, 正确分析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, 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,重品行、重实干、重公认,全面、历史、辩证地看干部。把好讨论决定关,发挥常委会和全委会“双重把关”作用,充分讨论、集体决策。德才表现要从严考核。采取正反双向测评方法,完善干部述德、群众议德、组织考德机制,引导干部争做践行“三严三实”的示范者。
明晰责任,从严监督
加强干部监督,是党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体现。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要构筑制度“防火墙”。天下事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要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,在动议、推荐、考察、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,形成周密完备、紧密衔接的制度链条,强化执行指导和督促检查,真正让铁规发力、让禁令生威。织牢监督网。要树立“大监督”理念,注重组织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,整合组织监督、群众监督、媒体监督的力量,更多掌握“管理者看不到、看到者管不了”的重要信息,形成立体化、全方位的监督网络,将干部监督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空间。要架设问责“高压线”。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、“一把手”责任追究、“带病提拔”倒查等行之有效的制度,对违规选人用人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。坚持“抓早抓小”,把从严管理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,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,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,引导干部勤政为民、健康履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