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标与治本
赵增辉
十八大以来,反腐败的力度明显加大,今年以来所查办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就已经接近30起。在得到普遍赞许的同时,大家对一个问题还是有一些议论:那就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。这次王岐山书记在政协谈反腐败工作时,也有人问起此类问题。对此,笔者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。但随着工作的推进,我渐渐意识到,不能简单机械地来理解治标与治本两者的关系。从当前的反腐败成效来看,严厉惩贪看似治标,但已经在发生非常重要的治本作用。
近两年来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打击,至少在三个方面具有治本意义。
一是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明显加强。过去中央一个精神下来,下面总会有各种办法去“变通”。但是,现在这种情况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,就拿“八项规定”为例,以前此类的文件发了不少,但是效果甚微。这次的“八项规定”却真正成了一道“紧箍咒”,这种威慑效应是前所未有的。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但权力是不会自己走进笼子的,必须要用“鞭子”赶进去,惩戒贪腐就是这样一根鞭子。而且,从目前来看,不仅是在廉政方面,在其他各个领域,中央方针政策的政令畅通,都有了非常明显的改善。党中央的权威性得到了加强。二是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待值有了明显的提高。很长一段时间以来,群众对腐败问题的反映强烈,对治理腐败的信心不足,牢骚怨气弥漫。十八大以后随着惩贪力度的不断加大,一个个“大老虎”的被揪出,老百姓对反腐败信心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,纷纷为党中央叫好。以前一直有一种担心,腐败分子抓多了,会不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,其实,恰恰相反,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,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增强,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正在变得融洽。三是党内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。从治本意义上来讲,这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。现在无论是在党内还是社会上,正气上扬,浊气正逐渐消散,当然要真正做到“激浊扬清”,还需要有一个过程,但重要的是现在党内和社会上的“大气环流”已经开始有了重大的改善,这种改善是具有根本性的。这不仅为反腐倡廉,也为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奠定了非常好的政治基础。
对反腐败中治本意义的实践和认识,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态度,需要在全党逐步达成共识。从这一点上来说,重读王岐山同志所言的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,就会有一种全新的理解。